發布:xz_sandy 時間:2013年03月29日 點擊:
各位同學:
北京市、 海淀區教委正組織評選“2013年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”。評選條件如下:
凡在2010年9月1日以后正式入學,學生在校期間品行良好、關心集體、樂于助人、學業成績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優良;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、享受社會優撫待遇的臨時救助家庭子女、烈士子女、孤兒,以及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困難家庭子女等普通高中在校學生,均可以申請報名參加評選。
需要申請的同學,請于周一(4月1日)中午攜帶低保證明和“2013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獎學金推薦、審批表”找學生處徐瑛老師。
附件下載:29173930752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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